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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0年深圳市盐田区经济运行情况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发布时间:2021-02-04

  2020年,辖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产业兴盐、创新驱动,全力以赴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济发展有序恢复、持续向好。

  根据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0年全年辖区地区生产总值为658.15亿元,同比(下同)增长5.8%,自年初以来一直保持正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0.17亿元,下降25.2%;第二产业增加值为82.34亿元,下降1.1%;第三产业增加值为575.64亿元,增长7.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0.0:12.5:87.5

  一、工业生产稳步复苏

  2020年,辖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3.2%,降幅较前三季度、上半年、一季度分别收窄12.419.830.8个百分点。自8月起,规模以上工业连续5个月单月增加值实现正增长,其中,12月单月增长35.7%,增幅创本年新高。从行业类型看,高技术产品制造业增势较好,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增长21.0%,连续8个月实现双位数增长;黄金珠宝制造业加快恢复,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下降13.2%,降幅较前三季度、上半年、一季度分别收窄18.634.831.9个百分点。

  二、其他服务业较快增长

  2020年,辖区其他服务业(不含金融、房地产开发、批零住餐等行业)增加值增长13.5%,增速较前三季度、上半年、一季度分别提高0.48.51.6个百分点。其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8.9%;其他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8%。具体行业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分别达到21.6%21.9%24.0%,是拉动其他服务业增长的主要力量。

  三、交通运输业实现正增长

  2020年,辖区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增加值增长0.2%,增速较前三季度、上半年、一季度分别提高1.34.212.1个百分点。盐田港区8月、9月连续刷新全球单一码头单月吞吐量新纪录,全年吞吐量达1334.85万标箱,增长2.1%,创历史新高。物流相关行业中,邮政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5.6%11.7%21.1%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势较好

  2020年,辖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118.86亿元,增长14.5%。其中,海洋经济产业增加值63.42亿元,增长2.0%;生物医药产业25.71亿元,增长103.7%;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2.95亿元,增长23.3%;绿色低碳产业3.00亿元,增长20.9%;高端装备制造产业1.66亿元,增长11.4%

  五、消费市场不断回暖

  2020年,辖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25亿元,下降3.3%,降幅较前三季度、上半年、一季度分别收窄3.910.820.8个百分点。从季度看,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1%,增速较三季度、二季度、一季度分别加快1.812.431.2个百分点。从月度看,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连续6个月保持正增长。

  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加快

  2020年,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12.8%,增速较前三季度、上半年、一季度分别提高5.28.726.2个百分点。从投资类型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30.6%,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4%;从投资主体看,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增长55.2%,社会投资下降0.9%;从投资结构来看,建安工程增长33.1%,占比62.2%,比重较上年提高9.4个百分点,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七、财政收支基本平稳

  2020年,辖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4亿元,增长5.1%;税收收入84.35亿元,增长4.2%,其中区级分成税收31.45亿元,增长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74亿元,下降12.2%,其中民生九大类支出达47.21亿元,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快速增长,教育支出增长30.9%

  八、金融信贷支撑有力

  2020年,辖区金融业实现增加值63.91亿元,增长9.8%12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630.3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4%;人民币贷款余额724.29亿元,增长24.0%



  附注:

  (1)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19年,辖区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626.2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9%。

  (2)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部分企业归属口径有所变化,指标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业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其它服务业法人单位。

  (7)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统计范围是规模以上服务业中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个行业门类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个行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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